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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SIA第104(b)條要求,CPSC應研究和制定耐用性嬰幼兒產品的安全標準。目前為止2010年7月1日,CPSC已經發布了嬰幼兒學步車的強制性標準16 CFR 1216、嬰幼兒浴椅的標準草案16 CFR 1215、嬰幼兒床的標準草案16 CFR 1217、搖籃的標準草案16 CFR 1218。2010年6月30日,CPSC提出了全尺寸嬰兒床和非全尺寸嬰兒床的強制性標準提案16 CFR 1219和1220,以征求公眾意見。
目前,美國現有嬰兒床的法規是16 CFR 1508(全尺寸嬰兒床)和16 CFR 1509(非全尺寸嬰兒床),分別在1973年和1976年正式發布,此后進行了多次修訂。在自愿性標準方面,全尺寸嬰兒床是ASTM F1169,非全尺寸嬰兒床是ASTM F406,兩個標準的版本都是2010年正式發布的。ASTM F1169和ASTM F406都已經分別包含了16 CFR 1508和16 CFR 1509的要求,且提出了其他更嚴格的性能要求。
非全尺寸嬰兒床16 CFR 1220則在ASTM F406的基礎上,提出了5點修改建議,包括床墊支撐垂直沖擊循環測試標準、側邊沖擊測試標準、可移動側鎖測試標準、結構測試的順序標準、對絲網/織物類圍欄另行制定標準等。
在舊的標準ASTM F1169中,嬰兒床側鎖測試和床墊支撐垂直測試之間,要求重新擰緊螺絲,但是新的提案16 CFR 1219將不再要求重新擰緊螺絲。其他的要求基本上與ASTM F1169相同。